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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》的通知

沪财税〔2018〕21号
2018-04-09
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》的通知

文号:沪财税〔2018〕21号

发文单位: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
发文日期:2018-04-09

索引号:SY00242785X0201800030

主题分类: 政策文件

名称: 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》的通知

状态:全文有效

各区财政局、税务局,市财政监督局,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:

现将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》(财关税〔2018〕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上海市财政局
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
2018年4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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